2019/8/29
小李是某服装厂的员工,但并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公司也未给小李购买职工社保,工资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。2019年5月,公司厂长告知小李不用再到公司上班,但未说明具体原因,也未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。次日小李到服装厂上班,不被允许进入厂区。小李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通电话,张某在电话中确认了厂长韩某的口头解除决定。小李于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,提交了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录音,要求服装厂支付无故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。那么在该案例中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?小李是否已经被服装厂解除劳动关系?公司应不应该做出赔偿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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